有刑事案底免于处罚得可以去日本嘛?
应该可以。
日本国签证要件
外国人访问日本时均需办理日本国签证。中国(除香港、台湾)尚未成为我国免除签证的对象地区,因此中国人访问日本,不管要逗留几天都必须提前办理好签证。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请注意根据您的护照的类型、访问日本的目的、逗留时间等,手续和所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另外、本馆的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还有,单次签证的有效期是从发给日的次日起算3个月,且不可延长,因此请注意你的申请时期。
「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依据日本《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第五条第四项,“违反日本国或其他国家法令,被处以一年以上徒刑或拘役或与之相当的处罚者禁止入境,但政治犯不在此例”。所以,有刑事案底但免于处罚者,可以入境。
其他禁止入境的还有,犯特定传染病者,如新型禽流感,有精神障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且无看护人同行者,贫困放浪者,曾因***受刑者,曾因体育流氓受刑者等等。
哈尔滨美国回来的韩某到底是何许人也?让哈尔滨疫情雪上加霜?
谢谢小编让我回答这个问题,韩某住在高档小区,富力江湾小区,二万八一平,普通人买不起的,一开始公布出来是男的,现在变女的了,一个韩某把我们害苦人,我姑娘无法去上班,我家是独生子女,我哪里舍得让孩子去上班呀,因为武汉我们宅家二个月,因为韩我们继续宅,你们说谁家能受得了啊?平时不攒点钱,我们哈市人民怎么活呀?韩某行动轨迹今天公布出来了,但我看不明白了,为什么,水还是太深了,希望央视记者继续深挖,查个水落石出!
截至4月21日0时,这起被哈尔滨官方认定的“境外输入关联本地的聚集性疫情”,已导致71人感染。
在这期间,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还发生了“1传43”的聚集性感染***,目前两家医院已排查4106人,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因此全面停诊。
从根源说起,在哈尔滨这起“链式传播”的疫情中,从美归国的女留学生韩某被怀疑为感染源,然后传染了楼下的女邻居曹某,进而由曹某继续传染了男友、母亲、母亲的男友等,再通过后续被感染者聚会聚餐、医院感染等传播过程,目前已导致“1传71”,且疫情反弹还在蔓延中。
1传71,这是什么概念?我不由得有点后怕,怕的是病毒还是人,我也不清楚,只知道,现在还不是能放松的时候。
这个病例及传染的路径有很多让人震惊的现象及疑点,这也是全国关注韩某的原因,我们就来说一说:
1:1个核酸检测阴性的“源头”为啥能传染71个核酸检测阳***例?
梳理此次疫情哈尔滨感染者关系图,一名从美国返回的归国人员韩某,被怀疑指向为引发疫情的源头。这个女孩22岁,是美国纽约大学研究生二年级学生,3月18日经美国纽约经香港、北京、中转至哈尔滨。
3月19日下午18时落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落地之后,公安包括相关人员对她进行了检测和登记,以社区用手递手的方式到她的家中,她在家隔离,期间没有外出;
3月31日社区带至道里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和抗体的检测,结果是4月3日反馈的为阴性,随即就解除了隔离;
之后她有2天跟家人外出的聚餐史;4月5日,到上海做了一个手术,在上海是待了3天,4月5号到8号是住了3宿,4月8号返回哈尔滨,回到了父母家居住,跟她的父母还有弟弟在一起居住。
4月9号发现她的邻居曹某是无症状感染者,后来转为确诊病例,随即工作人员对韩某进行了核酸和抗体的检测,结果是核酸阴性,IGG阳性,IGM阴性。之后再次进行取样,结果依旧是核酸阴性,IGG阳性,IGM阴性,随即对她及其家人进行了集中隔离,现在依旧在宾馆进行集中隔离。
所以,韩某到底是不是传染源呢?韩某lgM仍为阴性,lgG为阳性,这是确定韩某为***肺炎既往感染者的证据。这说明她应该处于恢复期或已康复,***已清除,但并不支持她是传染源这一结论。
2:韩某到底是怎么传染给曹某的呢?
韩某和邻居曹某互相不认识,也未曾见过面。流调发现,她们有共用一个电梯的可能,两人所居住的房屋结构、楼层也可能具备传染条件。但是,真的是共用被污染环境导致感染么?专家说,似乎有点勉强。
其他71名被感染者,“每一链”传染都有见面、接触、聚餐等任一方式的接触史。
3:“源头”还没传染给密切接触的家人,怎么就能传染楼下的陌生邻居?
第三点,也是我们最不理解的一点:从3月19日至4月10日,22天的时间里,韩某除了解除观察后去上海3天外,都和父母弟弟共同居住。4月9日,楼下邻居曹某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但是韩某的家人至今没有被感染。目前,韩某和她的家人仍旧在宾馆集中隔离,已经11天。
如果“共用被污染环境导致感染”在传染链条中成立,那么,与韩某朝夕相处的家人为什么至今没有被传染?
感觉这一点尤其说不通。
专家怀疑,是不是邻居曹某是在哈尔滨本地被感染的,而不是被回国留学生韩某感染的。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问题来了:
哈尔滨还有多少无症状感染者?
细思极恐,因为我们对这个***仍然知之甚少。可能,这就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吧,这个锅,注定要全世界人民一起背。
疫情之中,没有人可以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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