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8月去英国签订的什么条约?
1942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条约》在南京签订,是中国近代史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南京条约》带给中国最大的伤害是割让香港岛,为后来香港问题留下了无穷后患。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2)向英国赔偿***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5]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元赔偿被焚***,1200万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元。
4、割地。清朝***将香港割让给英国。
5、另订关税则例。清朝***将以公平的原则颁布一部新的关税则例,以便英商按例交纳。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中英《南京条约》。1942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条约》在南京签订,今天恰恰是176周年纪念,笔者看到不少门户网站,都有不少关于此事的文章。但是在不少读者眼里,《南京条约》带给中国最大的伤害是割让香港岛,这当然很严重,但最要命的却不是这一条。
1948年二月中英没有签收什么条约。而在1842年8月29日,中国近代史上中英签署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1942年8月29日,清***代表在英国军舰汉华丽号上签订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江宁条约》,江宁就是现在的南京,所以《江宁条约》也称为《南京条约》,《南京条约》共12款,主要是将中国的香港割让给了英国。
什么是香港旅行证?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香港特区政府签发给中国籍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护照,申请条件包括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根据入境事务处官方数据,目前有163个国家和地区给予香港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入境待遇。
二、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香港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港英当局曾为香港居民中的英籍人士签发“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持有人不享有英国居留权。1984年中英签署联合声明,19***年7月1日后英籍人士丧失英国属土公民身份。港英当局于1985年10月17日宣布,为解决旅游证件问题,港英当局为符合资格的香港居民签发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作为旅游证件。
三、回港证:签发给已取得居港权或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的中国籍香港居民,或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但无法取得任何其他地区护照或旅游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居民,作往返内地及澳门之用。一般只有11岁以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才有需要申请,因为他们未必拥有儿童身份证。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海员***:为海员而设的身份证明文件,可用以代替护照作为***明文件。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签发给无法领取其他国家护照或旅行证件的非永久性香港居民,例如刚从内地来港、未在香港住满7年,又没有中国护照,只能申请签证身份书。
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中国内地所用的证件。另外自今年9月起,港人可申请内地居住证,方便他们享有在内地购买车票和旅游住宿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