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内地买社保条件?
二、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保障在内地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港澳居民社会保险权益,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三、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在内地比照大陆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诉求日益强烈,为减轻其在大陆居住的后顾之忧,促进生活便利化,《暂行办法》考虑将上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允许其参加城乡居民
在内地已交社保15年但是没有到退休年龄现在准备移居香港?
在内地已经缴纳社保金满15年但是没有到退休年龄,现在准备移居香港,你可以等到退休的时候再回来把退休手续办好,只要办理好退休手续,以后每个月的退休金是直接打入银行卡号里,不需要回来领取退休金。香港也是中国的,只不过是特区,来回也很方便,如果不想领取退休金,可以申请一次性取出你社保卡账户里的个人缴纳社保金的全部余额。
香港的社保制度政策里面应该和内地有所不同,你在湖北是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标准的,领取湖北的养老金应该是没问题。但是你的医保就不能在香港用了,在湖北办理退休那么医保也是只能在湖北享受相关待遇,在香港是没有办法享受湖北的任何社保待遇的。
移民香港后社保还有效吗?
移民香港后社保没效
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但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而内地居民即使拿下香港身份证,依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参保人如果在退休前出境定居,社保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可以退还给被保险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但也可以继续保留。
所以,参保人移民香港,社保根据参保人缴纳的年限以及继续缴纳的意愿
2020 移居香港后原社保可以继续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如果移民国外或港澳地区的,可根据自己的的实际情况办理社保相关手续。
参保人员社保缴费未满十五年出境定居的,首先注销社保医疗帐户,把医疗保险中个人帐户余额以及养老保险帐户的个人储存余额一次性领取,社保机构同时注销你的社保关系帐户。另外,参保人员也可以继续保留社保帐户并申请晢停缴纳社保费。
现定居香港可以补领社保吗?
你好:
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规定:
第二条 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港澳台居民也可以按要求申请差额补缴、缺失险种补缴、应参未参补缴哦。
香港和大陆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各自独立的,如果你在内地就业,和用人单位签合同的时候,单位应该为你缴纳相应费用,
参加社会保险
(一)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参加企业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二) 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为所雇佣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三) 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到内地就业,并未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台、港、澳人员,可不参加所在地的社会保险
六、若干具体问题
如果将来你在香港了,
带香港身份证,社保卡,和消户口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去你交社保的区可以退。
香港人可以在大陆买社保吗?
一、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在内地就业的香港人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二、鉴于香港与内地的社会保障体制不同,结合内地目前采用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原则同意你省提出的***用香港、澳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上述两地居民的社会保障码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见,同时建议在首位前加香港、澳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作为标识,以区分香港、澳门居民。
三、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形式实现双方人员社会保险费的互免,但该问题涉及全国多个省区市,不宜由个别省份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社会保险协议。条件成熟时,中央***将统筹考虑。
香港有社保吗?
香港是有社保的。香港社保,在官方称为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英文缩写为MPF,以下简称“香港强积金制度”,也被称为“香港的社保”),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自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这套个人帐户制、强制执行、市场化运营的养老公积金制度,标志着退休保障不再是局限于少数人的福利,而是香港300多万劳动人口的权利,并且受到法律的保障。
香港强积金是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而设立的为就业人士提供正式退休保障的制度。除条例豁免的少数人士外,全港18岁至65岁的雇员都必须加入已注册的强积金***并向该***供款。强制性供款额基本上按雇员每月收入的10%计算,即雇主及雇员各须供款5%,自雇人士也须按收入的5%供款。
强积金***实质上是一种基本保险DC***,也被称为是香港的社会保险。以职业为本,强制性供款(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供款即时属于雇员,由商业机构依据信托法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作管理,由积金局监管。经过短短10年的运作和发展,效果非常明显,目前已覆盖了86%的香港就业人士。香港社保,在官方称为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英文缩写为MPF,以下简称“香港强积金制度”,也被称为“香港的社保”),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自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这套个人帐户制、强制执行、市场化运营的养老公积金制度,标志着退休保障不再是局限于少数人的***,而是香港300多万劳动人口的权利,并且受到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