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随父母到香港定居?
办理随父母到香港定居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及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核验,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核验决定,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
4.审批:达到审批分数后,市局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5个工作日内制作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不予签发的,出具《不批准通知书》。对批准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申请人在接到注销户口的通知后,须到受理部门领取注销户籍通知书《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注销常住户口和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
6.证件送达:申请人凭户口注销及居民身份证缴交证明到递交申请的深圳市行政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
受理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内地人如何可以办理长久在香港居住?
内地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长期在香港居住:
1. 投资移民:在香港投资一定金额后可以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2. 特殊批准:符合条件的内地人可以通过特殊批准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3. 工作签证:在香港工作满七年的内地人可以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4. 配偶移民:内地人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可以通过配偶移民申请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需要注意的是,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并不是简单的事情。个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且申请过程需要一定时间。
1.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2. 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3. 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4. 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5. 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香港长久居住证:
1:父子女关系(父亲、母亲必须是永久居民,而申请人满18周岁) 。
2:夫妻关系(申请人与香港永久居民结婚)。
3:优才计划的(留学)居住香港七年后可以领取香港居民***。
4:投资移民必须申请前二年净资产1000万港元以上。
5:照顾香港年长父母(香港无子女照顾的)
首先获得香港身份 可以通过香港优才、专才***、留学等方式来申请。
1、香港优才*** 港府推出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以提升香港的竞争力。不需要申请人在去香港之前就被香港公司雇佣,申请人可带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来港,满足居住时长后可申请转永居,今年配额为4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