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方是大陆人,男人是香港人,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什么条件,还有需要多久啊?
要看你们是在哪里登记结婚的,如果是在大陆,则无什么特别条件,只要感情破裂则可,具体你可以看婚姻法,可以到登记地办理或者你户籍所在地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的中级人民***起诉;如果是在香港登记离婚,是有一个一年的期限,这个一年的期限是指你们结婚要满一年以上才能申请离婚,不是说申请离婚以后,要一年才能离。
也无什么特别条件,只要证明感情破裂则可,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大楼阁楼二。
和香港人结婚后离婚,还能继续在港生活至拿永居吗,还是必须签证到期后即离开香港?
通常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結婚,有兩個做法,一是香港居民回內地民政署辦理登記結婚,取得了結婚證,證明你倆人已經成為合法夫妻。 第二是到香港婚姻註冊處辦理登記結婚,同樣取得結婚證書後,成為了法律上認可的夫妻,但並不代表內地居民可以即時有居留權,程序一定要到内地公安部的出入境管制處申請。通常都是以夫妻團聚為理由申請,一段時間後獲批,就由公安部發出的一張所謂單程證,注意單程證是有限期出境的,必須在限期之前出境。
然後到達香港,就憑這張單程證到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辦理一張臨時身份證,這就證明你在香港有居留權,但需要每年續簽一次,雖然說是臨時的,也可以參加工作。法例須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七年,期間奉公守法,沒有刑事案底,然後可申請為永久性居民。
至於提到到香港後辦理離婚,其實是沒有影響你的居留權的,婚姻與你的居留權沒有什麼抵觸, 因為你是從正常途徑來港,來港也是循正常途徑得到的居留權,因此這方面不需要擔心,是有法律保障的。
如果你有香港居民身分證,就可继续香港居住和工作,等7年拿永久香港身分證。但7年內,每年至少有半年以上居住在香港,不然是不能拿到永久香港***,沒有永久香港身分證,很多香港福利,你是沒有的。所以要坚持,再辛苦也要拿到永久
子女投靠父母香港定居最新规定?
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以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规定如下: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和非亲属之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要是父或母其中一方在定居:父或母在2001年11月1日前取得身份证(不需要永久),父或母已经是永久居民。超龄子女:孩子出生时,回来以夫妻团聚定居申请另外一方时,小孩未满18周岁的话,可以一起申请。或者父母都已经在定居,小孩未满18周岁的话,可以以未成年子女来申请。
如果小孩已经满18周岁,就要看符不符合永居子女或超龄子女的条件:永居子女,并且取得***时孩子未满14周岁。如果这两个条件都不符合,就只能等到父母都在港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