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移民香港流程?
申请移民香港流程:
1、签署委托书;
3、若所有文件符合要求约4-6个星期取得“原则上批准”;
5、整理申请前两年不间断拥有不少1000万港元个人净资产证明;
6、获香港***“正式批准”;
7、签发有效期24个月入境许可证;
8、即可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
9、七年后,符合香港***规定,即可获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1.申请:申请人及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如何办理随父母到香港定居?
办理随父母到香港定居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及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核验,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核验决定,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
4.审批:达到审批分数后,市局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5个工作日内制作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不予签发的,出具《不批准通知书》。对批准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申请人在接到注销户口的通知后,须到受理部门领取注销户籍通知书《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注销常住户口和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
6.证件送达:申请人凭户口注销及居民***缴交证明到递交申请的深圳市行政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
受理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香港永久居民在大陆的非婚生子女如何申请赴港定居?
如果小孩是在内地出生,而且出生证上父亲的名字又非生父,再加上是非婚生子女,要申请香港移民这个非常困难和复杂的;
首先,需要到香港官方认可的医疗机构去进行亲子鉴定,证明孩子与生父的血缘关系;其次,由于是非婚生子女,还需要孩子父母亲协议对孩子的监护权与抚养权进行确认(包括出生证上写明的法定父亲),这份协议还需要到香港及内地官方都认可的公证机关公证;剩下的程序和婚生子女移民程序相同,带上上述两个文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孩子内地的户口本、出生证等文件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